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於110年3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對因金融機構或公司法人合併、收購或分割而移轉土地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管制案件辦理清查。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3月起至4月底止對金融機構或公司法人因合併、收購或分割而移轉土地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管制案件辦理清查,如有再移轉之情形,將依規定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特別提醒您,土地若因被徵收而移轉或因信託而登記予受託人名下,亦屬「再移轉」,仍會被追補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若您仍有疑義,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或請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875959,將有專人您服務,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更新日期:110-02-2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