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民眾詢問,最近收到執行分署核發之通知,要怎麼辦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義務人因欠稅收到執行分署通知時,請先確認該通知是否印有繳款條碼,如載有繳款條碼且在繳納期限內,則直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並保存好繳納證明即可;如未載有繳款條碼,則請到本局所屬各分局開立繳款書後繳納,亦可購買並填寫受款人為移送機關之郵政匯票,寄到移送機關,代為繳納。
該局特別提醒,為避免執行分署進一步執行存款、薪資或財產,義務人接獲執行分署通知後,請勿輕忽不理,以保障自己的權益。民眾如仍有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由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10-02-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