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毀損、拆除,可停課房屋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張貼日:2010/10/29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房屋遭焚燬、坍塌或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在重建完成前,請記得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該局表示,房屋焚燬、坍塌或拆除,稅務局未必能全盤掌握訊息,因此,需民眾配合提出申請,一旦查明屬實,則在重建完成前,可停止課徵房屋稅!如需進一步瞭解房屋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