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還,延後借,債息不浪費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縣長期債務在潘縣長103年12月上任時達190.22 億元,短期債務88.61億元,長短期債務合計金額高達278.83億元,公共債務比率為45.38%,已超過公共債務法規定債務上限的90%,遭行政院命令提出債務改善計畫並列管在案。面對如此嚴峻的財政挑戰,如何在中央現行債限管制架構下,以財政支援建設並兼顧提升債務管理績效,實屬一項艱困的挑戰。

為積極改善財務結構,本縣於109年度推動《提前還~延後借~債息不浪費》財務操作,藉由靈活調度,替縣庫找錢、省錢還有餘力還錢。首先我們按年、季、月、日做好資金估測,掌握大額收支落點及相關通報,視縣庫資金餘裕狀況適時啟動財務操作,藉由提前還、延後借或轉換高利率債務為低利率債務等方式,調節縣庫資金水位,節省債務利息。

  財務操作和過去債務到期舉新債還舊債的保守做法不同,雖要承擔資金調度困難之風險,但只要做好事前資金估測基本上安全無虞,縣政建設推動亦更有彈性。109年度本局總計操作3筆金額合計為30億元之債務,約節省1,560萬元的利息支出。

更新日期:110-02-0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