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稽徵業務並維護租稅公平原則,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自即日起展開110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特別稅率用地、減免地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分為以下四個方向:
一、自用住宅用地清查
核對房屋有無供營業使用及運用國稅局租賃所得等相關資料查核出租情形,更運用戶籍
資料,全面清查自用住宅戶籍設籍情形是否符合條件。
二、工業用地部分
查核工廠有無歇業及是否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工廠登記證或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
使用。
三、減免地價稅之土地
查核有無使用情形變更致不符合減免標準或要件等情形。
四、課徵田賦清查
針對農業用地已增建違章建物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或變更供違章工廠、資源回收
廠、堆置營建廢棄土等非農業使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遭追補應納稅額,並會被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罰鍰。您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該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11至414或421至423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111至113 0800-366100
更新日期:110-02-02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