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手工藝副業使用之房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未具備營業牌號,亦未僱用人員,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該房屋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出說明,房屋稅的課徵稅率,係依據房屋條例第5條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該局特別呼籲納稅人,房屋如有作上述使用者,應於使用情形變更後30日內儘速向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房屋稅的課徵係按月計算,因此房屋稅改課時點係以納稅人申報時間日作為基準,在每月十五日以前申報,則自該月起即適用,超過十五日以後,則自次月起改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