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為了省保險費,將自己名義提供他人登記買車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近來有民眾向本局反應車輛雖然登記於其名下,但實際上均由先生使用,目前先生已不知在何處,牌照稅、燃料費均須由自己負擔,該如何解決。 稅務局說明:有些民眾為了節省保險費,會將自己名義借由他人登記買車,但實際上車輛均交由他人使用,一但借用者連人帶車行蹤不明。依稅法規定:仍會以車輛所有人為納稅人課徵使用牌照稅,如涉及違章行駛借用車輛仍會以車輛所有人為處分對象,將會替車主帶來無限之麻煩,不可不慎。 本局特別提醒車主:車輛為動產,與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不同,千萬別為了省保險費,而將自己名義提供他人買車使用,如有上述情形請車主會同借用者前往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以免麻煩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