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轉帳繳稅、電子傳送轉帳通知及證明,省時環保又便利!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申辦委託轉帳繳稅,就不會有住處無人接收繳款書的困擾,既可省時便利,又可避免因逾期未繳納稅款,被加徵滯納金或處以罰鍰的煩惱。

  該局指出,委託轉帳繳稅就是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帳戶,於繳納期限最後一日,透過轉帳方式繳納每年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另為響應節能減碳,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可同時申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稅務局受理後會發送驗證信,民眾只要在7日內至電子郵件信箱點擊連結進行驗證即完成申請。

  稅務局特別提醒要約定轉帳繳稅的納稅義務人,必須在稅款開徵前2個月辦妥手續,當期開徵的稅款才可以如期扣款。另外該局也會在各稅開徵前通知預留足夠稅款,就不會有忘記繳納而受處罰的煩惱了。民眾如有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1-1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