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地價稅開徵了 請記得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99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了,繳納期間自9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該局提醒您,如果仍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後遺失者,請於繳納期限內向該局或其所屬分局申請補發;收到繳款書後如發現課稅內容或稅額有疑問,可撥查詢電話(繳款書正面右下方)向經辦人查詢、申請更正。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可到各地公私營銀行、合作金庫、信用合作社、農會及其他代收稅款處繳納,但是郵局並不代收稅款。納稅人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繳納方式及繳稅說明如附件。為便利納稅人繳納稅款,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99年地價稅自99年10月27日起即可利用7-ELEVEN、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稅,並請納稅義務人自行保留蓋有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

 該局籲請納稅人記得於繳納期限截止99年11月30日前,自行選擇適宜的繳稅方式繳納,如果因一時的疏忽而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稅,將依稅法的規定,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逾30日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得不償失。民眾如對上述內容有疑問或有其他地價稅問題,可利用電話查詢。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7-7410141、岡山分局電話:07-6256811、旗山分局電話: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