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納證明可以跨縣市申請,方便省時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民眾電話詢問,房屋土地在台南市,可否在臺中市申請109年地價稅繳納證明?辦理時要檢附哪些證明文件?

  配合節能減碳政策,稅務機關於轉帳扣款完成後,不再主動全面寄發繳納證明。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免除民眾奔波於各縣市,臺中市已實施全功能櫃檯服務多年,針對民眾申請較多的各稅繳納證明、地價稅課稅明細表及房屋稅籍證明等多項項目,於全功能櫃檯提供跨縣市申辦,以節省民眾寶貴的時間。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民眾臨櫃查調自己的稅務資料,僅需提示本人身分證正本;若委託他人代辦,則代理人除需提示本人身分證正本外,還需檢附委託人所出具簽名(蓋章)之委任書(或授權書)及身分證影本。受理後即查調核發,快速又便利,歡迎多加利用。

  民眾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1-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