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代收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金額已提高為3萬元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可持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於繳款期限內,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大超商繳納,自今年9月16日起傳繳通知書代收金額已提高至3萬元,且免負擔手續費喔!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不再侷限於現金繳納,民眾亦可使用超商所開放的非現金支付工具(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或電子票證)繳納 ,均免收手續費,方便又省事。

  該局特別提醒,收到行政執行分署之傳繳通知書時,切勿置之不理,應儘速繳納稅款,以免發生被扣薪、扣存款或財產被查封、拍賣等情事。如尚有疑問者,請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2-1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