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社所有之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須具備之條件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關於工業社所有之房屋是否可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為獨資負責人?如確實為獨資型態之工業社,可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機關申請名義變更。

  該局進一步說明,工業社所有未辦保存之房屋納稅義務人通常登記為「○○工業社:負責人○○○」,如確屬獨資之一人工業社,負責人得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為負責人「○○○」,但仍須檢附工廠設立許可文件載明係屬獨資型態以資證明;如無前項相關文件可供查核,得出具保證人一人以上之保證書並說明確無其他合夥人或出資人等情事。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12-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