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房地需符合同時一次訂約出售才可適用一生一屋規定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照顧民眾多次換屋需求,土地所有權人於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後,若再次出售符合一生一屋規定,仍可依10%優惠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為防杜納稅義務人規避稅負,以落實一生一屋之受惠原則,應以自用住宅房地同時一次訂約出售者為限。若您對土地增值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