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漏印花稅處罰最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印花稅與其他稅目比較,稅率雖然比較低,但是罰則卻較其他稅目重。該分局指出,依照稅法的規定,印花稅票漏貼或短貼,應處以5倍至15倍罰鍰;但是,遺產稅或贈與稅漏報或短報,處以1倍至2倍罰鍰;綜合所得稅漏報或短報,處以2倍至3倍罰鍰;房屋稅漏報,處以2倍以下罰鍰;統一發票漏開或短開,處以1倍至10倍罰鍰。另外,印花稅票揭下重複使用,應處以20倍至30倍罰鍰;但是,貨物稅證照重用,則處以5倍至15倍罰鍰。因此,無論國稅或地方稅在逃漏稅方面的處罰,印花稅的罰則是最重的。地方稅務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果有應貼印花稅票的憑證,請趕快檢查是否已經貼花及有無短貼,以免受罰,如果所需貼用的金額太大、數量太多,可就近至該分局,申辦大額總繳或彙總繳納手續,可免去黏貼稅票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