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法拍屋也要申報契稅並注意申報時限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常有民眾來電詢問,購買法院拍賣的房屋是不是可以直接辦理過戶不用繳納契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向法院標購法拍屋也是買賣的一種,拍定人仍應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辦理過戶。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購買法拍屋後,應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如未依規定申報繳納契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09-10-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