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稅陪您〝疫〞起延分期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對市民生活影響甚鉅,儘管國內疫情逐漸緩和,仍有不少行業持續蕭條。為體諒民眾生活所苦,109年下期使用牌照稅及地價稅,如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納者,可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以減輕稅賦負擔。

高雄市稅捐處針對延分期申請規定,提出更詳細說明:因疫減薪、減班或其他原因使收入驟減,而無法按期繳納者,於稅單繳納期限內提出申請,最長可延期一年,或是選擇按月分期繳納(至多分三年36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期限內申請,可於該原因消滅後10日內檢具相關之證明及身份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為提供便捷申請管道,該處並貼心成立「疫期護您-免跑稅處專區」(https://reurl.cc/K6ZE1p),民眾在家就可以線上提出申請,以降低外出洽公感染風險,該專區內提供線上申請教學小短片及相關資訊。歡迎民眾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將會有專人為您解說。

更新日期:109-10-12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