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老舊不堪使用時,切記應將車體環保回收,牌照繳回監理機關並辦理報廢登記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有些民眾對於老舊不堪使用之車輛,常忘記到監理機關辦理車籍報廢手續,而將車輛隨意棄置路邊,因未完成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仍會繼續計徵。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繳完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嗣後車輛無法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並當年使用牌照稅會按照實際使用日數計徵至報廢前一日,並退還尚未使用期間的稅額。倘若車輛報廢程序不完備或2面牌照未繳回,導致牌照遭不法人士所移用,又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會被處以當年度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該局提醒民眾如果汽車老舊不堪使用,一定要向監理機關辦妥車籍報廢手續,車體也要由合法的資源回收場報廢回收,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0-0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