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土地需雙方申請始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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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 民眾來電詢問,夫妻共同持有房地,要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是否夫妻一方提出申請即可?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地價稅課徵係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依其適用稅率計徵應納稅額。故夫妻雖共有土地,惟地價稅繳款書係依各自持有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情形,分別計徵。因此,夫妻雙方均需提出申請,倘均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要件,經核定後,始能分別適用優惠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9-2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