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你哉!超商代收稅務案件傳繳通知書金額提高為3萬元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如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可持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在繳款期限內,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四大超商繳納,即日起稅務案件傳繳通知書代收金額上限提高至3萬元,且免負擔手續費喔!

稅捐處說明,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不再侷限於現金繳納,民眾亦可使用超商所開放的非現金支付工具(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或電子票證)繳納,均免收手續費,方便又省事。

該處溫馨提醒民眾,收到傳繳通知書千萬別置之不理,逾期未繳者,行政執行署會進一步對其名下財產扣押或查封,千萬不要因小失大,得不償失。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9-22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