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藝文活動和社會文化教育,歡迎來屏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目前有藝術館、演藝廳和縣立圖書館等多項藝文活動場地,可滿足多元化的需求,提供舒適的展演空間給藝文工作者,為提高本縣藝文活動品質,並有效管理各表演場地,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擬將原先的「屏東縣演藝廳場地使用管理辦法」修正名稱為「屏東縣文化展演場地使用管理辦法」並將屏東藝術館納入其中,另外預告新制定「屏東縣立圖書館演講廳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屏東縣文化展演場地使用管理辦法」除了新增場地外,也將早期定的場地收費標準依現在的物價指數及場館支出成本重新檢討調整,修訂「屏東縣政府文化展演場地收費基準表」,期望透過收取合理的使用費,促進展演場地的有效管理。

  「森林中的玻璃屋」屏東縣立圖書館已於8月底開放,不論平假日均能吸引大量民眾造訪,隨著展演場地增加,有利於縣府和民間推廣舉辦藝文活動,也邀請各位民眾共襄盛舉,一同打造屏東藝術氣息。

更新日期:109-09-22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