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繳稅金額提高至3萬元,讓您繳稅更便利囉!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今年9月16日起,超商代收稅款限額從2萬元提高到3萬元,同時也開放使用「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

  地方稅務局指出,超商據點多且全年無休,向來是帶給大家便利的好鄰居,從今年9月16日起,四大超商更特別為繳稅民眾提供1項新服務,民眾只要拿印有3段條碼的繳款書或執行分署寄發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在繳款期限內都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超商,選擇以現金或是四大超商開放的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而且完全不需手續費。

  今年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推出稅務紓困措施,開放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若民眾延期或分期的繳稅期限在9月16日後,也可適用超商代收稅款提高至3萬元的新制。該局特別提醒,繳稅完畢後,記得請店員於繳款書收據聯加蓋店章,並索取交易明細表(小白單),妥善保存作為繳納證明。民眾如有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9-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