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繳稅限額提高為3萬元,繳稅更便利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自今(109)年9月16日起,四大便利商店-統一超商、全家超商、萊爾富超商、來來(OK)超商,代收稅款限額提高為每筆新臺幣3萬元,並得使用「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臨櫃繳納稅款。

該處提醒, 民眾手上所持有之條碼繳款書,縱印載之超商繳納限額為2萬元,自9月16日零時起,只要尚未逾繳納期限,應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皆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民眾無須到稽徵機關申請換發繳款書。如您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處電話(02)8952-8367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撰 稿 人:資訊科 許伶璘     電話:8952-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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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9-10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