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許多民眾於房屋興建完成後,不知道要申報房屋稅籍,或是想申報卻不知道如何辦理的情形。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可以分成有使用執照合法建物及無使用執照違章建物,只要準備下列資料至房屋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就能輕鬆辦理房屋設立稅籍喔!
1.有使用執照合法建物
(1)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資料影本
(2)使用執照影本;未領使用執照者請檢附建造執照影本
(3)平面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影本
(4)公共設施分攤協議書
2.無使用執照違章建物
(1)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資料影本
(2)申請書承諾事項簽名或蓋章
(3)土地權狀影本(非自有土地應附土地使用同意書)
該局貼心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裝設電梯,需檢附貼妥印花之電梯工程合約書影本,其規格在6人5停(含)以下的電梯免徵房屋稅;另房屋稅的申報繳納僅為納稅義務的履行,並未能讓違章建物據以合法。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09-09-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