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地價稅優惠稅率減免條件者,別忘了在今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如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加油站、騎樓、寺廟(教堂)、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等,且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者,應於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年的地價稅就能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至於已經申請核准,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就不必再申請。      

  如果對地價稅課徵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9-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