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您申請了嗎?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期限為9月22日,還沒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期限,逾期申請,就只能自明年開始適用。而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相差至少4倍以上,只要申請核准後而用途没有改變,以後就不必再申請,可一直享受優惠稅率。

該處特別提醒,如果民眾不知道自己有無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除了可以到稅捐處查詢外,自109年7月1日起,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線上申辦項下之「申請全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查詢清單」查詢所持有土地是否已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如發現未申請優惠稅率,可透過稅捐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進行線上申辦作業,不受地域及時間限制,享受從查詢到申辦全流程線上服務,讓您在防疫期間免出門也能輕鬆辦。

更新日期:109-08-28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