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欠稅催繳作業已開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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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於8月3日辦理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欠稅案件催繳送達作業,重新開立繳款書並以雙掛號寄送至納稅義務人戶籍地,繳納期限為109年8月19日至9月18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先確認是否已繳納,如未繳納,請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或持信用卡(不限義務人本人卡片)至彰化總局或員林、北斗兩分局臨櫃刷卡繳稅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亦可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至該網站進行繳稅(網址:
https://paytax.nat.gov.tw);另稅額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自109年9月16日起開放稅額3萬元以下)。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或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9-08-2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