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因欠稅遭禁止處分,須完全繳清欠稅後才可塗銷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其名下不動產為何被限制移轉登記,經查詢後,是因為有多筆房屋稅及地價稅未繳納,不動產才遭禁止處分登記。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就其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若義務人欲申請塗銷禁止處分,則需先繳清全部的欠稅,才可辦理。

  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繳款書時,應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以免因逾期未繳納,致財產被禁止處分,影響自身權益。如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8-2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