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地價稅減免申請期限至109年9月22日,別錯過了。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如您的土地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相關減免地價稅規定,請務必在109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分局)提出申請 ,經審查核准才能自當年起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如有符合下列情形之土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1)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且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

(2)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

該局呼籲民眾把握申請期限,務必在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分局)提出申請減免地價稅。申辦方式除了臨櫃或郵寄外,亦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tytax.tycg.gov.tw)線上申辦,方便快速,請民眾多加利用。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更新日期:109-08-20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