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節稅通知書近期寄出!9/22以前申請當年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為幫精打細算的民眾節省荷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已於近日就尚未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所有權人,主動寄發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節稅通知書,收到通知書之民眾,請檢視自己的土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關規定,別損失自身的權益喔!

  該局表示,土地如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直接填寫節稅通知書,儘速於109年9月22日前郵寄、遞送至該局所屬各分局申請,或掃描節稅通知書上右方的QR-Code連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taichungtax.gov.tw/)利用線上申辦方式提出申請,也可下載「中稅e把照」APP辦理: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3.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90.75坪)為限,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211.75坪)為限。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如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則不受一處限制)。

  該局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一般用地稅率為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相差甚大,109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109年度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110年)起適用。若已申辦,前已核准而用途、戶籍或納稅義務人名義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8-0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