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亭KTV屬娛樂設施,要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百貨公司、賣場、購物中心、電影院及捷運站擺放電話亭KTV供顧客使用,要課徵娛樂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時下年輕人喜愛的電話亭KTV,屬娛樂稅法「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依規定報繳娛樂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有提供電話亭KTV娛樂設施之業者,請儘速向該局辦理,以免被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可能會被處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74、2477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318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06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10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8

更新日期:109-08-04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