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購後售自住用地,是否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第2款規定之適用?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張貼日:2020/07/21 回上頁友善列印 該局進一步表示,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第2款規定所稱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應包括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託移轉之房屋。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9-07-2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