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至110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環保愛車人士賺稅金,享免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市為幸福宜居大城,為推動綠能環保、節能減碳及鼓勵民眾使用高效率、低污染的機動車輛。只要車籍屬本市的電動汽、機車,在110年12月31日前可免徵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配合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凡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汽機車,是純電動,不包含油電車或燃油車,可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的租稅優惠,以租稅嘉惠環保愛車人士,實現綠能科技,與市民共築幸福宜居好城。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7-1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