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近日有民眾臨櫃申請核發房屋稅籍證明,因未攜帶國民身分證而無法受領。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至所屬分局全功能櫃台申請核發房屋稅籍證明,應備妥相關證件。本人須持身分證正本;代理人受託臨櫃申請,則務必攜帶委託人之委託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節省排隊等候時間與加強便民服務,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健保卡至「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申請核發,核准後即可利用網路下載房屋稅籍證明,節省郵寄時間,快速又便利,歡迎大家一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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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7-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