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繳稅收據請妥善保存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稅地方稅務局表示,100年地價稅開徵期剛過,納稅義務人若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約定轉帳繳納地價稅者,該局於轉帳成功後,已寄發繳納證明給納稅義務人,該證明就是繳納收據,請妥為保存。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注意,為避免稅捐已繳納卻無法提供證明而被稽徵機關催繳之情形發生,100年地價稅若是到便利超商繳納稅款者,便利超商所給予之交易明細表,或是到金融機構繳稅之收據等,要妥善保存,以保障自己權益。
   另該局建議民眾對於各項地方稅之完納,請多利用委託轉帳代繳稅款,除有繳納證明外,辦理轉帳存摺也有扣款記錄等,可享雙重保障,若尚有納稅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 39696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