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式樂園或餐廳設置娛樂設施 應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來興起按遊客人數或寵物隻數收費入園之複合式樂園或休閒農場,不僅提供餐飲服務、生態教學或露營住宿等,同時也設置視唱設備、電動搖搖馬、旋轉木馬或雇請表演人提供娛樂表演。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都是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應課徵娛樂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應於開業前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您如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109-06-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