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錯誤核定,退還的溢繳稅款不以5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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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稅務局表示,因政府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錯誤,致有溢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2年內查明退還,並須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辦理退還,且不以5年內的溢繳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