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如期繳納娛樂稅,可扣領應納稅額1%的代徵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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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之代徵人如期繳納娛樂稅款,即可於每次繳稅時按代徵稅額扣領1%獎勵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例如娛樂稅代徵人100年11月份應納娛樂稅10,000元,限繳日期為12月10日,於12月10日前繳納,則可扣領100元獎勵金,即當月娛樂稅僅須繳納9,900元;因12月10日繳納期限最末日為星期六,得順延至金融機關第一營業日繳納(12月12日星期一),仍得享受扣領獎勵金。
該局提醒您!把握您的權益,每月應繳納之娛樂稅款,務請於次月10日前繳納,逾期繳納即損失扣領1%獎勵金的機會,另每逾兩日尚須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536969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