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印花稅總繳,省時又快速!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的繳納方式相當多元,包括實貼印花稅票、大額總繳及彙總繳納等,建議納稅義務人多利用彙總繳納或大額總繳的方式來繳納印花稅。

  該局表示,彙總繳納是印花稅最簡便的繳納方式,納稅義務人向稅務局或所屬分局申請核備後,平日於應稅憑證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加蓋印花稅總繳戳記,並於每單月15日前,彙總前兩個月金額,填具繳款書及申報表,持向代收稅款處繳納後向稅務局或所屬分局申報,即完成納稅程序,還可享有延遲繳稅的好處,方便快速,省時省力。民眾如對印花稅尚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86969或撥04-22585000轉1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5-2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