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災損 地方稅務局主動關懷減免稅捐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因鋒面接近影響,易有豪大雨情形,該局會持續關注豪雨來襲民眾受災情況,即時主動辦理減免稅捐,也提醒民眾,如有土地、房屋或車輛,因受災而有無法使用的情形,可在災害發生後檢附受災照片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各種地方稅捐之減免規定如下:
一、 房屋稅:房屋遭受水災,每30日減徵1個月(未足30日者以30日計),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
二、 地價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地價稅全免,於當年度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三、 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水災受損須修復始能使用,修復無法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或報停手續。
四、 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9-05-2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