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期使用牌照稅繳納倒數!儘速完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4月份開徵之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到109年4月30日止,如您迄今還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該局總(分)局或派駐桃園、中壢監理站櫃臺申請補發繳款書,並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統計,桃園市109年4月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共有77萬多輛車,截至4月24日止已完稅42萬輛車,尚有35萬多輛車未完稅,該局特別提醒未完稅車主,如果逾4月30日才繳納,每逾2日會被加徵本稅1%滯納金,逾30日未繳納,最高會加徵15%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如次年仍未繳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為加強服務上班族,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開徵至5月1日止,稅務局總局及中壢分局每日中午12點至下午1點及下午5點至6點,均派有專人受理查詢及補發繳款書作業,納稅人如不能前來,也可撥打服務電話或至稅務局官網http://www.tytax.gov.tw線上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單筆稅額2萬元以下,也可於109年5月2日24時前就近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運用多媒體資訊機,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查詢列印繳費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防疫期間為降低外出感染病毒風險,稅務局鼓勵民眾多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24小時全天候線上服務,只要登入「個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再依原操作,即可完成查繳使用牌照稅,安全又便捷。

    如您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2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210。

更新日期:109-04-30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