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約定轉帳超easy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您曾因生活忙碌而忘記繳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或地價稅,以致加罰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而懊惱嗎?或曾因人在國外無法按時繳納稅款而擔憂嗎?如果您想解決以上的煩惱,建議您趕快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如有退稅時,還可透過該帳戶辦理直撥退稅哦!
  該處表示,每年定期開徵之4月份使用牌照稅、5月份房屋稅及11月份地價稅,民眾可利用金融機構存款或郵局存簿儲金帳戶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也就是利用稅單上所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也可至該處網站http://www.kctax.gov.tw下載書表或洽該處及所屬各分處索取),填妥存款帳戶等相關資料,並蓋好印鑑章後郵寄或臨櫃申請;或利用手機透過該處網站退稅宅急便專區,線上申辦。

該項長期約定轉帳納稅服務,須於該稅目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經該處審核相符後,金融機構會在預定扣款日期,直接從約定存款帳戶自動扣款;另外該處也會在扣款前先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提醒您預留存款,讓您輕鬆又放心地如期完稅!。

更新日期:109-04-27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