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加裝座椅,車種變更手續辦了沒?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詢問,小貨車只是加裝座椅,為何遭稅捐稽徵機關補徵使用牌照稅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實際已供作小客貨兩用車使用,由於小貨車應納使用牌照稅較小客貨兩用車低,以 2,000cc車輛一年應繳使用牌照稅為例,小貨車是3,600元,小客貨兩用車則為11,230元,因此小貨車加裝座椅後,應立即向監理機關辨理變更手續,重新領用小客貨兩用車牌照,並補繳差額稅款,否則視為移用牌照,經查獲者,將遭重處一年應納稅額2倍罰鍰。

  該局提醒小貨車車主,如須加裝座椅,請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繳納差額稅款,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109-04-2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