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超商補單繳稅超便利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今(109)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民眾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大便利商店kiosk補發稅單(稅額在2萬元以下),只要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编號)即可補發稅單(小白單)在超商櫃檯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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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4-2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