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使用牌照稅真方便!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9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囉!為提升繳稅便利性,民眾操作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稅時,可多加利用「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補單功能,隨時輕鬆繳納稅款。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有別於以往民眾在便利商店繳稅,需持有稅單,如民眾未持稅單,也可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或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證號)等方式,透過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4家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線上繳納使用牌照稅,民眾僅需確認多媒體資訊機上顯示車牌號碼無誤,即可勾選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款,列印繳納單(小白單)後直接至超商櫃臺繳納,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該處特別提醒,「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稅」補單服務時間自109年3月27日零時起至同年5月2日23時止,使用牌照稅單筆稅額限新臺幣2萬元以下,列印繳納單後需儘速至超商櫃臺繳納,逾時需重新登入列印(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列印後,當天內皆可繳納,統一便利商店則須於列印後1小時內完成繳稅動作)。自繳稅成功起,約5個工作天後,可在該系統查詢繳稅紀錄,如已完成繳稅,系統將顯示「已有繳稅紀錄」,稅捐處也會寄發繳納證明書供納稅義務人收執,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109-04-15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