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災報停、報廢之車輛,受理申請期間延至100年3月31日並主動退還溢繳之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因應本次梅姬颱風所造成嚴重災害,對於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風災受損無法使用,受理申請期間由原來1個月內放寬延長至100年3月31日前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該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使用牌照稅,該局將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資料主動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