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查繳109年使用牌照稅,更便利!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9年自用車輛及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了,民眾如未收到稅單,除以網路查繳、電話或就近至該局及所屬中壢、蘆竹、大溪、楊梅等分局臨櫃辦理補發稅單外,單筆稅額2萬元以下,也可於109年5月2日24時前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運用多媒體資訊機,免憑證驗證,只要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查詢列印繳費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此項服務,無須另行支付手續費,繳費後超商會列印代收繳款證明給民眾收執。

    如您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2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210。

更新日期:109-04-09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