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沒有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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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交通安全考量,法令明定車輛應定期參加檢驗,但車輛雖已經監理機關完成檢驗,惟現行法令並無強制車輛必須完納使用牌照稅,始准予參加檢驗的規定,所以驗車≠沒有欠稅費。

稅務局呼籲,使用牌照稅均於每年的4月份徵收,車主在辦理車輛檢驗時,請向稅務局查明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以確保自身的權益,如逾期未繳稅行駛公共道路,除補稅外將處以1倍以下罰鍰。如果仍有疑問,可以向基隆市稅務局或基隆監理站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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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4-06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