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案件之查欠,可至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繼承人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前,應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持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查欠,俟查無欠繳地價稅及房屋稅,才能辦理繼承登記。

   該局進一步說明,繼承案件在全國跨機關整合查欠服務實施後,持有國稅局所核發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之民眾,即可就近至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繼承各縣市不動產查欠房屋稅、地價稅,節省交通時間及成本。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總局電話08-7338086或撥各分局電話08-7882477(潮州分局)、08-8354780(東港分局)、08-8895255(恆春分局)查詢,將為您詳細說明。

 

 

更新日期:109-03-30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