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如受疫情影響致部分樓層停用 可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以節省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來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影響觀光消費及旅遊市場,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飯店旅宿業者如因疫情造成部分樓層停用,可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節省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說明,臺中市轄內經營飯店或旅館等供旅客住宿用房屋,依規定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若部分樓層停用經查證屬實,其停用期間准以「一層樓」為核准單位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之風險,納稅義務人可透過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 tw ) 、行動應用程式 (APP)「中稅e把照」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申辦,免出門更安心。

  如果仍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109-03-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