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娛樂稅稅籍清查已開始了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109年娛樂稅清查工作已經開始了,目前正依作業計畫執行娛樂稅查核,將針對已辦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及未辦娛樂稅代徵手續而有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營業人進行查核。

凡是提供娛樂場所或設施供人娛樂者,皆屬娛樂稅課稅範圍,如KTV、MTV及餐廳附設卡拉OK、電動玩具、選物販賣機、搖搖馬、資訊休閒、歌友會等所收取票價或費用均應課徵娛樂稅。另藥局、診所、超市等場所之騎樓擺放選物販賣機或電動搖搖馬等娛樂設施,雖擺放機檯數僅1台,仍應向本局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又汽車旅館業於客房內附設兼具伴唱設備功能之電視,並無額外收取費用,仍應比照KTV視聽中心,辦理娛樂稅稅籍登記課徵娛樂稅。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如有經營上揭娛樂業,應速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受罰,如有任何疑問,請向該局菸酒消費稅科洽詢,電話:08-7748893。

更新日期:109-02-2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